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灵渠,究竟是一条怎样的渠******
灵渠,究竟是一条怎样的渠
——来自“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第十六届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记者 计亚男
开凿于秦始皇时期的广西灵渠,与四川都江堰、陕西郑国渠并称为先秦三大水利工程,素有“世界奇观”之美誉,一直受到中外历史学者的关注。著名历史学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翦伯赞在1963年游览灵渠时,题诗赞道:“灵渠胜似银河水,流入人间灌稻粱。”
不久前,“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第十六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桂林市召开,开幕式的六个主题报告中,就有两位学者谈到他们对灵渠的最新研究成果。
灵渠究竟是一条怎样的河渠?为何历久弥新,至今仍是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一条贯通湘漓的天道
“凿开山岭引湘波,上去昭回不较多。无限鹊临桥畔立,适来天道过天河。”这是唐代诗人胡曾写下的诗句,他把贯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比喻为“天道”,如同跨越天河的鹊桥一般壮观奇丽。
距离桂林东北方向50多公里的兴安县,地处自古就被视为楚越要津的湘桂走廊,有两条著名的河流发源于此。一条是湖湘儿女的母亲河湘江,另一条是旖旎风光甲天下的漓江。湘江是长江的支流,向北流去;而漓江是珠江的支流,向南流去。
灵渠全长约37公里,自兴安县城边向北、向西,贯通湘漓两江。
据资料记载,当年秦始皇统一北方六国后,把目光投向岭南地区。因为秦朝的疆域以南,还有很多盛产翡翠、犀角的宝地,并没有纳入版图。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命令主帅屠雎率领50万大军,兵分五路出征岭南地区,对南方百越部落进行征服战争,史称“秦戍五岭”。
但是,素来战无不胜的秦军,这场仗打得十分艰难。因为百越部落西瓯人非常熟悉山高林密、河谷交错的复杂地形,善于跋山涉水反击秦军,加上秦军又受到粮草供给困难的牵制,数十万秦军一时进退两难。
公元前218年,负责军需的监御史禄修建了一条人工运河,大约四经寒暑,至公元前214年,终于凿渠成功,史禄成为开凿灵渠第一人。灵渠的成功开凿,打通了湘江和漓江,船只从长江进入湘江,再通过灵渠到达漓江,可以将粮草运到前线,借此秦军最终战胜了西瓯部落,岭南和中南半岛的北部正式划入了秦朝版图。
行走在灵渠南陡边的鲤鱼洲,在状元桥桥头的凉亭里,立有一块高3.2米、宽1.07米的古大理石碑,刻有郭沫若先生游览灵渠后,亲笔题写的《满江红·灵渠》:
北自长城,南来至,灵渠岸上。亲眼见,秦堤牢固,工程精当。闸水陡门三十六,劈湘铧嘴二千丈。有天平小大,溢洪流,调分量。
湘漓接,通汉壮,将军墓,三人葬。听民间传说,目空君相。史禄开疆难复忆,猪龙作孽忘其妄。说猪龙,其实即祖龙,能开创。
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天气晴明,往兴安观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史禄所凿灵渠。斩山通道,连接长江、珠江水系,两千余年前有此,诚足与长城南北相呼应,同为世界之奇观。
郭沫若将灵渠与长城相提并论。从此,“北有长城,南有灵渠”的说法流传至今。
经过历代的维护和修缮,灵渠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军事和经济功能。经过晚唐李渤、鱼孟威先后修浚,灵渠的通航功能已十分完善,“虽百斛大舸、一夫可涉”,灵渠不仅可以运输军需物资,还成为中原与海外诸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系主任江田祥认为,在北宋以前,南方地区变乱较多,灵渠主要发挥着军事运输功能,为前方提供粮草等后勤保障;宋朝以后,经济贸易的主要功能逐渐凸显出来了。
1939年,桂黄公路和湘桂铁路相继开通,从此灵渠的航运量渐渐减少,直至停运。“如今,灵渠的航运功能已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它的灌溉农田、排泄洪水功能还在延续,灵渠两岸的四万多亩农田,都是利用渠水灌溉的。”江田祥说。
一道名传千古的奇观
历史上往来灵渠的文人墨客,留下了大量的诗词文章,把灵渠吟唱。据资料记载,可查的古诗词就有400余首,散文、历史文献和碑记500余篇,还有一些对联、题刻等。
清代诗人袁枚,来到灵渠留下《由桂林溯漓江至兴安》一诗,形象地描绘了灵渠沿岸的风光:
“江到兴安水最清,青山簇簇水中生。分明看见青山顶,船在青山顶上行。”
这首诗很有画面感,清晰又生动地描绘了灵渠的山水本色,使人如临其境,如见其形,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成为灵渠流传最广的一首千古绝唱。
当代著名诗人、剧作家贺敬之1986年10月来到灵渠游览后,写有《秦渠奇迹》:“灵渠奇迹两千载,堪与长城共壮怀。振我十亿腾飞翅,马嘶万里催人来。”全诗气势磅礴、激情飞扬,令人昂扬向上。
南陡阁是后人在渠首修建的一座观景台。登阁极目远眺,灵渠的工程主体包括铧嘴、大小天平、南渠、北渠、秦堤、陡门等美景一览无余、尽收眼底,令人不由地赞叹其设计科学、建造精巧,它与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融为一体,巧夺天工。
铧嘴,是一座长达70米的砌石导水堤,位于灵渠大坝的最前端,它与紧接其后的大、小天平两座分流石坝,共同组成拦江分流的大坝,把湘江三成的水流引到南渠、汇入漓江,七成的水流通过北渠,回归湘江主航道。
拦河大坝既可阻水,又可泄洪,还能分水。为了建造一个牢固的坝体,秦人将松木纵横交错排叉式地夯实,插放在坝底,在其四围又铺上用铸铁件铆住的巨型条石,使大坝成为一个整体,任凭洪水冲刷,始终巍然屹立,创造了“水浸松木千年在”的世界水利奇观。
枯水期间,坝面没有被河水覆盖,可以清晰地看到坝基的一块块石头,像一片片鱼鳞,连接着清澈的江水,在阳光照耀下,江面和油光的石头交相辉映,闪烁着光芒,炫目的色彩,熠熠生辉。
通航,是开凿灵渠的主要目的。
因为修建大小天平的石坝抬高了湘江的水位,北渠如果是一条直道,势必水流过快,来往的船只容易发生碰撞。因此,古人顺着当地的地理环境,将北渠的航道修建成弯弯曲曲的形状,使渠道逐渐降低到原来河道的高度,减缓了江流的速度,这和盘山公路减缓坡度是一个原理。当地人称之为“弯道代闸”。
南渠解决通航的办法,是修建了一道道陡门,这成为灵渠的又一个奇观。南渠的一些地段滩陡、流急、水浅,航行困难。于是,古人便沿着渠道装上若干陡门即水闸,主要的作用是调节水位,以便船只通航,如同现代的分级船闸。
船舶上行时,进入陡门之后,关闭陡门,等水流高度达到航行标准时,则船舶进入第二座陡门,再将第二座陡门关闭蓄水,以此类推,逐级前进。船舶下行时,在到达陡门之前,先堵塞陡门,蓄水达到要求之后,即打开陡门,船随着陡门所涌出的大量水流,顺势而下。即使在枯水季节,也能满足航运的需要。
秦朝修建灵渠时,是否建有陡门,已无法考证,据鱼孟威《桂州重修灵渠记》一文,明确记载了晚唐李渤与鱼孟威修建的陡门,北宋以后又陆续修建,最多时有陡门36座,因此灵渠又有“陡河”之称。其中,南渠入口处的第一座陡门,被誉为“天下第一陡”。1986年,来自世界各国的30多位专家到灵渠考察,称赞“灵渠是世界古代水利建筑的明珠,陡门是世界船闸之父”,证实灵渠的陡门比巴拿马的电动船闸早了一千多年,是世界上最早的船闸。
有河就有桥。灵渠的古桥,同样有着别具一格的魅力。据记载,绵延的灵渠先后建有几十座桥,每一座桥都有自己的故事。
例如万里桥,相传是李渤当年维修灵渠时一并修建的,因为从兴安水路行船距唐都长安远达万里之遥,“登临桥头回首望,距京已有万里遥”,遂有万里桥之名。
再如马嘶桥,民间传说东汉开国名将马援南征至此,本欲骑马过桥,无奈桥已朽坏,战马嘶鸣不前,于是马援便卖马重建此桥,由此得名马嘶桥,为灵渠现存最早的古桥。
灵渠人说,一座桥,就是一段历史的剪影。
置身于灵渠青山绿野之间,无论漫步渠畔,还是行舟渠中,最令人惊羡赞叹、心旷神怡的,还是那顺着渠道流淌不息的清澈渠水。人们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的漓江,就起源于兴安县猫儿山的河水,与流过灵渠的湘江之水融汇而成,多少精华尽在其中,多少美景聚在这里。
一段永留史册的传奇
始建于秦朝的灵渠,当时并未留下多少文字记载。
现在可以看到的最早记录灵渠的史书是《史记》,秦始皇在派大将蒙恬率兵北击匈奴的同时,“又使尉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这句话虽然只是简单提到秦军向南攻击百越,监禄即史禄为其开凿灵渠运粮援军的史实,但为灵渠的由来留下了极其宝贵的正史记载。
灵渠建成后,历代在使用和维护渠道的同时,也为之增添了更多历史记述,这使灵渠的传奇随着渠水的流淌而不断延伸和丰富起来。
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唐兆民(1906—1984)历经四十余年潜心编撰的《灵渠文献粹编》一书,其中摘录从汉代到民国历代文献有关灵渠的文史资料397条,涉及的典籍既有经典史书、地方志、类书等,也有游记、诗集、辞典及各类杂记、地理志、水经,还有地图、绘画、摩崖石刻和碑刻拓本等,提供了研究灵渠的宝贵史料。
此后,经过诸多学人的持续努力,又陆续出版了《灵渠》(郑连第、刘建新著),《灵渠》(刘仲桂、刘建新、蒋官员等编著),《灵渠志》(兴安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灵渠历史文化价值与文化战略思考》(崔润民著),《灵渠轶事》(兴安县灵渠申遗办公室编)等一批著作,促进了灵渠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播。
今后研究灵渠的路径是什么?
挖掘和利用新史料,需要进一步收集灵渠的文献资料。“一方面,要更加全面地收集海外材料,如报告、游记和记录等,包括越南入华使臣的汉文燕行文献,他们在往返路程中写下了不少有关灵渠的诗文,可体现灵渠在沟通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中的历史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考古器物、简牍史料的爬梳整理,现在尚有一些没有弄清楚的地方。”江田祥说。
比如,有关灵渠开凿之初的工程构造和形态这一问题,需要借助考古材料进行复原。近年来,国内发掘出版了长沙五一广场简牍、乌程汉简等新材料,记载了早期岭南地区与湖南长沙、郴州一带的交通、贸易等问题。
江田祥认为,灵渠的深厚历史文化资源,要从水运、水利和水文化等方面去着手,挖掘和整合灵渠的文化资源、文化景观、名人足迹、地域文化,像陡军家族、漓江渔火、桂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丰富灵渠的内涵。
这是研究灵渠历史学者面临的后续课题。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09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